天心区环保局对大托铺街道建筑工地场内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
挖掘机、吊车、压路机……这些在施工中被广泛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其实是巨大的污染源,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排放,相当于50—80辆国五排放标准的小汽车。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对涉气突出污染问题进行有效整治,7月15日,天心区环保局对大托铺街道建筑工地场内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1处工地现场存放了2台挖掘机。经核实,一台已申请报废,另一台经检测,尾气排放不合格。按照《天心区建筑工地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检查方案》关于高排放机械要实现全部清场的要求,工作人员责令立即退出场地,并对负责人进行相关环保知识宣传。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大托铺街道积极响应上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摸底排查,详细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排放标准、牌照申领等情况台账,并逐个确定相关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督促工地对相关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下一步,街道将继续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格督促工地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合法合规运行。
来源:大托铺街道
作者:王燕
编辑:胡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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