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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实施联合追缴 维护劳动者医保权益

今年以来,天心区医保局陆续接到多起单位不依法为其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投诉。如某单位员工盛女士称其单位5年多没给自己买职工医保,都要求其自行缴纳。有一些民营企业自定规矩,试用期不给员工交职工医保,转正后再补交。此类行为违反了《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湘政办发〔2022〕66号)的有关规定。

机构改革后,劳动者要向用人单位追讨社会保险费,需要向两个职能部门分别投诉,增加了劳动者负担。为维护劳动者权益,节约行政成本,缩短办案时间,区医保和区人社部门通过多次反复推敲、友好协商,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一次立案、两局联办”的经验做法,堵塞参保漏洞。一旦发生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缴医保的投诉情况,先由区人社部门依法立案,查明该员工与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如果合法区人社部门开据《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将指令书通报至区医保部门,区医保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如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天心区医保局已为4名劳动者追缴医疗保险费共计6万余元。

下一步,天心区医保局将定期进行部门会商,加强用人单位政策宣传和督查指导,保障全区单位员工职工医保参保率稳定在100%。

来源:天心区医保局

作者:天心区医保局

编辑:彭佩

本文链接:https://www.tianxinxw.com/content/646743/53/13067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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