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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改私建被青园城管“盯”上 一公司被罚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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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

近日,青园街道辖区友谊路一公司因未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即进行停车场改造项目建设,获罚42700余元。

8月21日,青园城管中队在巡查中接大队交办,友谊路一停车场改建未获得相关审批。中队执法队员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该项目于7月上旬开工,占地面积近1900平米。因赶工期,在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先期进行了地下停车场封顶板施工。中队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其进行了进一步询问调查。经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天心分局专业认定,该违法建设行为,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以工程造价的5%,责令现场改正。10月10日,该公司主动缴纳了罚款。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施工建设不能越雷池一步。”青园城管中队副中队长张文敏表示,未经批准私自新建、扩建建筑物,破坏了规划的统一布局,影响了市容市貌的整洁美观,也在一定程度上挑战着法律的尊严。青园城管在此提醒,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应在法律的允许下作业,坚决杜绝违法建设现象发生。

来源:青园街道

作者:谭巧

编辑:胡红叶

本文链接:https://www.tianxinxw.com/content/2020/10/14/8484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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