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及时扑灭火源。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天心区文源街道对露天焚烧垃圾重拳出击,成效十分明显,焚烧垃圾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仍有个别居民,为图方便露天焚烧垃圾,产生浓烟、造成空气污染,7月2日,天心区文源街道城管办联合城管执法中队依法处理了一起露天焚烧案件。
7月2日上午10点,文源街道组织城管工作人员在辖区各路段进行日常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韶山南路南园小区有人在露天焚烧垃圾,且不断往火堆里添加废纸,致使焚烧现场产生了大量浓烟。见此状况,工作人员立即上前责令当事人停止其违法焚烧行为,同时扑灭火源,并对当事人刘某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教育。
工作人员向刘某表明,露天焚烧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周边空气质量,还可能引起火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刘某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刘某表示以后将不再露天焚烧。
下一步,文源街道将持续加强禁烧宣传力度、监管巡查力度、处罚惩治力度,针对露天焚烧垃圾,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露天焚烧垃圾保持“零容忍”态度,确保禁烧工作成效,形成常态,牢固居民“不能烧、不愿烧、不敢烧”的意识。
来源:文源街道
作者:刘莉婷
编辑:胡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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