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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拆迁安置小区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暮云片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的征地拆迁在街道展开,大量的农民被征地拆迁转变成居民,从农村到了城镇生活。目前,南托街道辖区已建涉农拆迁安置小区有5个,如何加强这些拆迁安置小区的环境管理,值得我们思考和改善。

一、安置小区的基本概况

(一)整体安置形成安置小区

南托街道辖区已建涉农拆迁安置小区均是对已进入原长沙县暮云镇招商引资和各级重点工程建设入暮云经开区规划和重点项目规划的涉及项目村在土地征用后实行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并没有按照城市社区的要求建设硬件,没有按照城市市民的服务方式和保障政策支撑软件,没有最终建成完善的城市社区功能体系。另外,土地部分征用后实行部分拆迁,将分散的拆迁户以划定安置小区,按人口为基础划分面积自建而成安置小区。

(二)安置小区基本情况

安置小区都是在2010年之前按53号令和60号令拆迁安置政策建设而形成的,街道辖区内安置小区共有五个(彭家井、何家冲、证劵公司、南塘和筒子塘),小区总面积达到180万㎡(含公共区域),安置户数达到1230多户。

(三)安置小区的特点

1、自治度一般。安置小区的管理体制承接了原村委会领导下的自治体制,虽然有社区居委会,但大部分安置小区居民由原村委会管理,体制惯性依然存在,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执行不成一体,业主对原村依存度高,对社区和外界的依赖性低。

2、业主成分明显。由原有村民组成的安置小区业主在社会职业、文化程度、生活习惯、兴趣爱好等生活方式方面高度一致,业主之间家族裙带关系复杂,联系紧密。而随着安置房的出售和出租,外来人口的比例增加,该类居民流动性大,城市生活观念薄弱,以地域为纽带结成共同体,两类居民的关系对立,矛盾效突出。与一般城市社区的业主成员结构复杂、联系生疏、需求分散的特点截然相反。

3、设施配套不足和滞后。安置小区属政府指定开发的区域,由于历史和开发的原因,周边的设施和其他生活配套设施配套不足和滞后,生态环境有待改善,没有物业公司,给业主生活和社区管理带来较多不便。

 二、安置小区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运行体制不够明晰                                       

1、村委会与社区居委会同时管理存在的弊端。一是社区居民既是村民又是居民和附加在村民分配集体利益的(如宅基地、计划生育、股权、村民选举权)双重身份使安置小区居民在利益选择上两头靠,如在社区居委会管理环境卫生时,居民往往以村民身份拒绝承担责任,而遇到私人财产在社区公共地带遭受损失时,又以社区居民身份主张权利。二是社区居委会与村委会是不同的,不在一起办工且工作职能不同,居委会工作与村委会难以分开又难以明晰。

2、村委会与社区居委会环境管理同时进行的矛盾。在管理时存在利益面前的相互争执和责任面前的相互推诿。如在上级补助经费和奖励资金的享受中,村委会和居委会都因作出贡献而要求分享,在社区卫生清洁管理上,都因管理难度较大而推卸责任。

(二)社区服务功能不够完备

1、公共服务建设不足。大多数安置小区只注意农民住房主体工程建设,而对安置小区道路、供电、供水、排污、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大多没有同步建设、及时配套。一是大多数安置小区没有公共服务中心,居民不能直接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如劳动保障、就业扶持、健康检查、成人教育、文化活动等惠民服务。二是安置小区无人管制,小区内基本无人管制,区内无业人士多,小区安全存在很大的隐患。小区内不存在保安人员,对安全措施的重视不够。三是有的安置区内公交、银行、商场等配套设施未能及时跟进,更缺乏优质教育、卫生、文化公共资源配置。目前,安置小区由于规模较小,配套设施还处于基本生活需求阶段,城市生活所需的“15分钟步行生活圈”无法形成。

2、文化体育建设不足。一是安置小区大多没有成熟的文化活动中心和文体活动设施,缺乏图书、体育器材、娱乐设备等文体用品。二是缺乏针对居民的再就业意识的培养和再就业技能的培训、缺乏文化交流活动和业余文化团队,已有的活动场所大多被用于打牌、搓麻将等消遣活动。

3、社会保障建设不足。一是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室在人员配备、资金力量、硬件设备上与城市社区存在较大差距导致与城市社区居民在享受服务水平上的差距。二是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滞后,设施简陋、日常维护不及时使农村老人的社区生活质量得不到提高。

(三)安置小区有关组织不够健全

1、社区管理协调小组不到位。区里虽然有社区管理相关机构,但在暮云片区没有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涉农社区的建设在各部门之间还没有进行,没有形成合力;街道在进行社区重新划分,但还没有上级批示,没有取得成效。

2、党组织建设存在问题。一是农村党建已随着村民和党员抽签安置,打散居住后,党建模式没有适合“楼道型”党建的新要求。二是原有村党支部党员到安置区后,组织生活和党员活动还在原村,党员在安置区中的作用得不到发挥。

3、安置区自治组织缺位。一是安置小区的居民在公共事务上习惯于被动接受管理,缺乏城市社区业主的“共建共享”意识,他们对如何参与社区建设缺乏兴趣,因此一直没有建立业主委员会,社区的自我管理功能没有得到发挥。二是承担社区管理辅助功能的各类社会组织如楼道小组长、老年协会、文化社团、志愿者组织更无从谈起。

三、加强安置小区环境管理的建议

(一)理顺社区运行体制

1、完成村委会向居委会的组织更替。将安置小区划分新社区,尽快组织社区居委会的选举,选出新的社区领导班子,承接原来各村承担的公共事务。

2、理清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关系。在实施部分拆迁的村,理清社区居委会与村委会对于社区业主的职责,村委会负责剩余的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涉及已进入社区居住的业主的各类公共事务,划归社区居委会管理。

3、社区负责人和村委会负责人不得兼任。社区负责人在社区业主中选举产生,不兼任原属村的任何职务,村委会负责人在剩余村民中选举产生,不参加社区居委会的选举。

(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1、完善硬件设施。一是街道在划分新社区的配套设施时,应该落实好安置小区公共服务中心用房面积和人员配备,按照规划和安置小区的需求落实好卫生服务站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用房面积和人员配备;对于已经建成的暂时没有服务中心(站)的拆迁安置小区,区、街道应该采取区域化覆盖的办法,将周边几个拆迁安置小区的公共服务纳入覆盖范围。二是区民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应该对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做明确规范,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应该涵盖劳动保障、就业扶持、健康检查、成人教育、纠纷调解、文化活动等窗口单位、办公条件、仪器设备、活动用品,配备好办公人员。三是尽快延伸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城建、城管、供水、供电、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介入社区服务,拿出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

2、完善软件服务。一是社区党组织按照居住区域划分党支部或党小组,作为开展党员活动的单位,组建党员志愿者队伍,发挥建设社区的模范作用。二是社区通过组建创业协会参加培训、委托专业机构代理培训的方法帮助居民实现再就业,通过它们寻找与外部单位的合作关系,或给业主介绍就业机会,或将产品配送进户,使居民在家实现就业。区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可以组织辖区企业走进涉农社区召开专场就业供需会。三是街道应该在社区管理经费中划拨资金用于创建业余文化团队和举办社区文化活动。

(三)健全社区有关组织

1、健全社区建设的领导组织。一是在区级层面健全安置小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相关区领导挂帅,组织、民政、国土、城建、劳动人事、城管、农业等各部门相关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领导小组建立定期研究工作制度,2-3个月召集各部门共同商讨,制定涉农社区发展计划和年度目标,分解年度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整理、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二是在区民政局设社区服务中心,调配人员,充实力量,负责指导社区服务、社区信息、社工队伍管理、社区干部素质提高等工作,加强社区工作指导力度。三是在街道层面建立协调小组,相关科室对应区级部门,完成区级领导小组下达的面上工作,向上提交本乡镇街道所辖涉农社区面临的问题,共同会诊,对症下药。

2、建立自我管理的社工队伍。建议居委会、党组织的负责人由原村干部担任,副职干部可以公开招聘有经验的社区工作者协助负责人开展工作,社工可以在原有村干部或者居民中选聘,以保持村级组织向社区组织的平稳过渡,同时集中各种智慧治理好新社区。

3、建立自我管理的社区组织。一是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党组织成立后,尽快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同时组建楼道小组长、根据不同社区的特色建立各类协会、文化社团、志愿者组织等自治组织,架好自治管理网络。二是社区内的党员按各自居住区域纳入片区、楼道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活动以片区、楼道为单位开展,打破原有的村党组织格局。三是保留原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权益,树立社会事务与经济事务分业管理的原则,社区公共事务归居委会管理,经济事务仍由原有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4、建立自治物业组织。聘用社区业主组成物业管理队伍,负责本社区内的卫生清洁、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治安巡视等事务,真正实现公共事务由业主自我管理的目标。

来源:南托街道,

作者:南托街道

编辑:徐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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