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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三种意识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

  (天心区民政局 莫坤)

  在当前经济社会深刻变革时期,面对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多重压力,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越发凸显,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与挑战并存。在新时期,如何发挥好民政工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充当“稳定器”和“减压阀”的作用,如何实现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敢于挑头,协同作战的作用,如何实现民政工作的内涵从以救急补缺型为主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这是每一名民政工作者值得思考的课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民政工作要体现大作为、发挥新作用,这要求我们大力践行群众路线,积极树立三种意识,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树立民本意识,体现以民为本核心理念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密切联系群众,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功,是党和政府协调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通过加快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夯实坚实的物质基础,也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来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通过文化建设来不断构筑社会和谐的精神支撑,更要通过群众工作来不断协调关系、凝聚人心。“为民”是民政工作的永恒主题,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本质要求决定了民政部门服务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我们只有牢固树立民本意识,让民政事业发展的根基深扎在基层一线,我们才能与群众紧密联系,工作得到支持,事业取得进步。

  二、树立服务意识,弘扬民政为民优良作风

  温家宝总理曾经讲过,他是最大的民政部长,这句话很生动地说明了民政工作的为民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专程到河北省民政厅考察了省级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并强调:“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做‘菩萨’事业就得怀着菩萨之心,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各级民政部门做好民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民政工作者必须牢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把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牢固的为民思想、执着的为民情怀、过硬的为民本领、扎实的为民作风,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头,把为民解困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更好地满足民需、凝聚民心。民政干部队伍要大力弘扬以人为本,民政为民优良作风,努力做好三个方面的服务:一是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增强民政干部服务意识,有利于通过民政干部的具体工作、民政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宣传党和国家及全社会关注民生,关心困难群体,加大社会公共财政对民生领域投入的方针政策;有利于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按照相关工作规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为城市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外地来深建设者、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实施救助,把党委、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送到千家万户,努力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二是为改革开放和稳定大局服务。加强民政干部作风建设,增强民政干部服务意识,有利于调动民政干部积极探索党在新时期的执政理念,实现民政工作的新途径,不断创新思维和民政工作理念,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社会体制转换、社会利益分配差别明显、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容易引起社会深刻变革的新形势下,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保障中的“兜底”功能,不断健全和完善城市低保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特困救助、医疗保险、廉租住房、临时援助等多形式的跨部门综合救助体系,着力解决好他们在生活、住房、医疗、子学就学方面的困难,不断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排解社会困难,体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三是为社会管理和公共事业服务。加强民政干部作风建设,增强民政干部服务意识,有利于充分调动民政干部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社会事务日趋复杂、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社会管理模式进一步转换的过程中,不断改善工作手段,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把具体的民情、民意转化为政府政策成果,提升民政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水平,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三、树立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民政崭新格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民政工作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为民之策、亲民之行、利民之举送到千家万户,架起的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调整的是公权与私权的关系,民政工作要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公正、便捷、满意,需要依靠法治民政;各项民政工作只有确立了在国家事务中的法律地位,才有相应的工作位置、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才能越做越顺,只有将民政为民的体制、机制和各项制度法律化,才能使民政事业的路子越走越宽,才能让人民群众长期稳定地受益,这要求我们必须积极打造法治民政。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更大范围地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民政工作的社会透明度,保证各项民政政策落实到位。如对关乎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事务,邀请相关政府部门、社会成员、民政对象、民政工作者进行决策,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社区宣传栏、电子触摸屏等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民政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特别是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时宣传和公开,让民政政策走向千家万户。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办理事项的条件和程序,对低保、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等涉及面大、涉及人数多的事项进行长期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规范透明民政资金使用。定期公开有关民政要务、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安排及开展情况,定期公布有关审批和核准事项的办理结果,严格把关民政各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起民主、透明、规范的财务管理与监督机制,在低保金发放、慈善会善款发放、社区建设经费使用、拥军优抚费用支出等各方面确保程序到位、手续齐全、公开透明、合法有效。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管钱管物,通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检查督办制、过错追究制以及考核奖惩制,形成职责到位、奖罚分明、运作高效的管理模式。

来源:区民政局

作者:莫坤

编辑:徐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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