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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天心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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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天心手机报

2022年3月日 星期三

【导读】

【天心要闻】

★听民声解民忧 吴新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

★我区召开“百街千巷”环境整治工作会议

★天心经开区召开智慧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研讨专题会议

★打造清廉村居让“廉”文化入脑入心

★长沙“税务大学堂”天心新年首课干货满满

【工作简讯】

【专题聚焦】

【天心要闻】

★听民声解民忧 吴新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

“来,您有什么诉求,我们坐下慢慢说。”今日,区委书记吴新伟来到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接待群众来访,面对面倾听群众心声,现场答疑解惑,协调交办实际问题。区领导刘向、许波、张浩平参加。在当天的接访中,来访群众的诉求涉及老旧小区电梯加装、背街小巷停车、市场道路设置等各方各面。吴新伟认真听取、详细记录每一位到访群众的诉求,与他们亲切交谈、沟通,同时,还仔细询问相关部门的情况说明和建议,对涉及的法律问题,请律师等专业人士进行解答。随后,吴新伟现场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路径、方法,并逐一批示、交办,要求相关街道部门进一步认真研判,依法依规、合情合理为群众排忧解难。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心!吴新伟在接访中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好信访工作,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各类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政策,把握“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讲明法理、讲清事理、讲透情理,增强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营造浓厚氛围,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问题,“零容忍”信访违法行为,保障正常信访秩序。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入研究信访个案找出共性问题,探索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区委宣传部)

★我区召开“百街千巷”环境整治工作会议

今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周志军主持召开全区“百街千巷”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就开展“百街千巷”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街巷品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行部署。区政府副区长郑州,区属相关单位、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听取了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全区“百街千巷”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相关具体工作进行了铺排。据介绍,按照全面覆盖、应改尽改和整治为主、整改结合等原则,今年年底前,全区将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整治提升137条支路街巷。会议强调,开展“百街千巷”环境整治工作是打造“四精五有”品质城市的内在要求,是今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不仅上级有要求,而且现实发展有需要,天心作为省会长沙中心城区、省府所在地、长株潭核心区,城市管理工作要体现出相应的地位,理所应当要走在全市前列。此外,背街小巷长期以来是城市管理的盲点痛点堵点,事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各相关单位和街道要高站位对待此项工作,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区街巷品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和街道要从市民的实际需求出发,以更实的举措来对待此项工作,要从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确保交通通畅、消除安全隐患、规范招牌雨棚、整治空中管线、提升街巷形象等方面入手,通过整治实现街巷干净整洁、规范有序、配套完善、布局合理。同时,要通过整治探索形成背街小巷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环境提质、管理提标。会议指出,“百街千巷”环境整治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群众工作,各相关单位和街道要各负其责、协同推进,要实事求是、一街一策,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要控制总量、统筹兼顾,要抢抓时间、加快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会议召开前,周志军一行还前往裕南街街道裕南后街、城南路街道贺龙体育中心周边支路街巷、赤岭路街道莲花山巷、新开铺街道石竹路等相关街巷进行了现场调研。(区委宣传部)

★天心经开区召开智慧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研讨专题会议

今天上午,天心经开区召开智慧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研讨专题会议,围绕辖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现状、存在困难,与企业家们一起探讨如何依托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契机,推动园区医药健康产业快速发展的新路径。天心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曾红鹰,天心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何海兵,以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上,15家医药健康产业企业负责人畅所欲言,从产业规划、政策支持、运营模式、交通配套等方面,提出了对园区打造智慧医药健康产业集群的意见建议,各职能部门也纷纷表态,将尽全力为园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曾红鹰对各位企业家踊跃建言献策表示感谢。她指出,各企业家结合自身优势特点,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对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就如何助力智慧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曾红鹰强调,要把概念做实,抢抓时代赋予智慧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良机;要把产业做大,积极响应、科学谋划智慧医药健康产业的规划布局;要把环境做优,充分发挥园区独特的经济发展活力和长株潭核心优势;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围绕扶优扶强、鼓励创新创业、支持聚集发展等方面,增强区域与对行业龙头型企业、领先型企业、成长型企业的吸引力,让心仪的企业落户天心,让存量优质企业可持续发展,打造具有天心特色的智慧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天心经开区)

★打造清廉村居让“廉”文化入脑入心

自省、市、区委大力推进清廉建设以来,我区暮云街道围绕“清廉村居”建设进行积极探索,街道纪工委从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廉洁文化阵地打造、预防微腐败体制机制、监督执纪作用发挥等方面有效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让“廉”文化入脑入心,持续传递基层‘廉’能量。紧抓宣传教育根本,让纪律规矩扎根生根。暮云街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弘扬廉洁文化、打造清廉村居中的引领作用,着力搭建宣教平台,构筑教育阵地。积极开展廉洁文化“上讲台”“上舞台”“上墙面”“上桌面”的“四上”活动。通过“星级党员户”评比、农村党员“五个到户”“党员积分管理”,深化典型示范效应,以案释纪现身说法,引导全街党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理念。积极开展“家书、家风、家训”评选活动,将廉洁文化渗透到清廉村居建设的每个细节,达到“润物细无声”的廉政教育目的。建好廉洁文化阵地,让正知正念常驻常新。近年来,暮云街道将廉洁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楼栋、进学校、进企业与乡村振兴战略、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了一批蕴含“廉洁”元素的载体,推动清正廉洁思想蔚然成风。扎紧扎实制度笼子,让“微腐败”无处遁形。暮云街道将权力公开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形式,开辟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同时,建立“空间议事会”“红色云网”“互联网+监督”等平台,居民可通过线上、线下全面了解社区(村、经合社)的每笔开支情况。“公示栏”和“举报箱”装到群众家门口,让监督变成了“举手之劳”。特别是针对村居两委换届后,社区(村、经合社)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的实际,建立健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小微权力运行机制,推行社区(村、经合社)“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制度、民主议事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社区(村、经合社)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查处典型案件,让执纪威慑深入人心。暮云街道纪工委把查办违纪案件作为工作重心,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信访举报工作和上级督办案件。在市、区纪委监委的帮助下,三年来街道共核查办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6起,办结36起,处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33人。通过案件查办,有效地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同时,暮云街道纪工委不断探索做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采取集体廉政谈话、对违纪违法的人员进行回访,对重要风险岗位的干部进行家访等方式,切实抓好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核实一起信访件,澄清一些群众误解。下一步,暮云街道纪工委将根据各社区(村、经合社)的不同特点和群众实际需求,以“宣教”为先导、以“活动”为载体、以“制度”为保障,以“办案”为抓手,以“清亲”为目标,创新社区(村、经合社)清廉品牌,夯实党员党性觉悟与群众廉洁共识,助力清廉村居建设再升级。(区纪委监委)

★长沙“税务大学堂”天心新年首课干货满满

“新年第一期的税务大学堂,内容都是真正的干货,都是工作中用得上的,培训就该这样办!”参加天心区税务局税务大学堂的学员李毅说。为更好地辅导纳税人开展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近日,区税务局组织全局110名一线税务干部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培训。培训课紧紧围绕最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表的填写、其他最新税收政策、汇缴申报率及多缴退税工作要求、汇缴数据质量监控及整改等问题,结合实际工作案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和深入分析。同时,授课导师与参训人员进行现场交流,为参训人员释疑解惑,确保一线干部对相关政策和实操要点弄懂吃透。近年来,区税务局“税务大学堂”始终坚持业务骨干轮流授课机制,大学堂的相关培训从选题到课件到实施都紧扣工作重心,做到贴实际、接地气、补短板,培训具体内容和形式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直面区局干部在工作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以学促训、以训促升,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区税务局)

【工作简讯】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到天心区人民法院典型案例。一是审理“茶颜悦色”诉“茶颜观色”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傍名牌等行为予以制裁。二是发出家庭教育令,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

★今日,区机关工委举行青年党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开班仪式。据了解,本次素质提升班培训期限为一年,拟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交流活动、实践调研等,引导学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本领素质、锤炼工作作风,为全区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青年党员的力量。

【专题聚焦】

★今日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温馨提示:为进一步提高天心手机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天心手机报截稿时间定为当日下午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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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委宣传部

编辑:胡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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