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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处理城中村失地农民利益问题

伴随城中村改造的日益推进,妥善处理失地农民的利益问题被摆上议事日程,如何在规划中开拓思路,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增加就业机会,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值得探讨。

一、重规划,拓思路,最大限度利用两安用地

一是纳入规划体系,统筹管理,协调城乡发展。改造规划编制中既要综合考虑村集体经济发展、村民安居就业等相关方面,同时还要保障城市公共利益,为公共设施留下建设空间,特别是落实控规中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要求,完善城市功能。二是挖掘土地潜力,加强土地整合,增强板块效益。土地资源是城中村改造的载体,挖掘现有土地潜力是城中村改造中强化社会保障的重点。因此,建议采取灵活多样的拆迁安置方式,利用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等多种安置方式,尽量减少还建的用地规模,以保障开发量与还建量在经济上平衡,鼓励村民在市场自行购房,将其腾退用地纳入统一开发建设中。根据城中村现状土地分布凌散、村界形状不规整,独立建设往往出现土地利用率低的情况,建议从城市规划全局性角度出发,采取打破村属地域界限,整合周边国有土地、共同开发建设的模式,以增强土地板块效益,并进一步整体进行土地开发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建,提升土地利用价值。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有效复合利用土地资源。

二、重教育,广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机会

一是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机会。建立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重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用经济手段和优惠政策降低劳动力成本。二是消除就业障碍,为失地农民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消除影响征地劳动力流动和就业的各种壁垒,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三是广辟就业渠道,增加失地农民就业岗位。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就业安置办法,把就地安置、招工安置、投资入股安置、住房安置、划地安置和失地农民自谋职业等安置形式有机结合起来。(1)继续发挥征地单位就业促进的作用,建议在出让土地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征地单位签订提供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就业岗位的协议,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被征地单位的劳动力。如汽车6S街区建设,盘活了存量土地资源300多亩,土地租赁每年给农民增加纯收入2300多万元,给社会提供就业岗位2000多个。(2)积极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失地农民从事经商开店等活动,并在政策允许条件下对自主创业人员在资金、税收、场地、收费等方面予以扶持。(3)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创业的新路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经营,安置失地农民就业。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允许村集体利用征地补偿费作为发展基金,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和产业。(4)实行公共就业工程计划,在实施建筑、道路、绿化、社会建设等劳动密集型工程时,优先安置本地有相关技能的失地农民。

三、壮规模,增效益,以人为本解决社保资金

通过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对于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街集体建设用地仅变性为国有划拨用地,就需要交纳用地管理费、社保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城市配套费等五项费用约2.4亿元。同时,3000多村民纳入城镇职工保险体系经估算也需要交纳8790万元。仅此两项就将近3.3亿元的资金缺口。因此,通过采取流转土地发展规模生产、引导农民出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换社保的方法措施值得研究。同时,尽快把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保的对接,避免再次返乡与农民争地。特别要加快解决60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力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让他们放心地流转土地。对于已经流转土地的农民,要引导他们从土地流转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个人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提高自我保障能力。

来源:桂花坪街道,

作者:严晋

编辑:徐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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