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有仲裁庭为我们维权,给我争得了应得的工伤补偿款。”43岁的王先生激动地说到。2012年底,他在天心区某建筑工地打工,突遇事故,造成其手指残疾。天心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他的仲裁申请后,快速立案,指派专人深入工地调查核实,开庭裁决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王先生64000元,并积极督促企业履行支付义务。最终,王先生于2月25日如愿拿到补偿款项。
天心区人社局坚持“阳光仲裁”,悉心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截至2012年底,共接待举报投诉、信访咨询578件,涉及劳动者3226人,涉及金额550万元。案外调解201起,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加班费50余万元,追回拖欠的医药费、工伤补偿共计80余万元。
为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区人社局通过组织企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代表参加现场庭审观摩,加大了“以案说法”的推广力度。同时,仲裁工作人员到企业上门宣传宣讲,组织企业人事专干座谈培训等方式宣传普及合法用工,营造了和谐良好的用人用工氛围。
来源:区人社局
作者:区人社局
编辑:徐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