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蓉中路俯瞰,往日车流滚滚的南北主干道稀疏了许多。陈飞 摄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0月17日讯(特约通讯员 肖强)长沙市委、市政府提出“又好又快,率先发展,领先中部”的发展战略,力争把长沙建设成为“幸福家园、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和“人民满意城市”。然而,和全国众多的一、二线城市一样,长沙也遭遇了城市化进程加速带来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130万辆:“人堵车、路堵车、车堵车”
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曾经形象地总结长沙的交通拥堵就是“人堵车、路堵车、车堵车”。
“人堵车”体现在城市居民文明交通意识普遍较为薄弱,在交通信号灯和标线面前,没有“灯”和“线”的意识,由于城市交通管理手段不优,科技发展滞后,各类交通违法现象难以根治,严重干扰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车堵车”体现在机动车持续高速增长,近5年内翻了一番,目前保有量达130万辆,相当于占北京1/6的城区面积的道路上挤入了1/4总量的机动车,道路承载趋于饱和;
“路堵车”体现中心城区路网功能欠完善,堵头卡口占到了35.6%,平交路口占到了90%,支路少、弯、窄,微循环不畅,过江通道少,形成路网“瓶颈”,占道停车挤占大量道路资源,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凸显。
城市交通与近年来城市形象和品位的提升,与社会各界对交通管理越来越高的期望值形成鲜明反差。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是促进城市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抓城市治堵,就是抓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文明建设。
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强调:“长沙是一个具有幸福感的城市,如果说交通拥堵我们不及时的疏导,我们的幸福感可能就在堵车当中抵消了,甚至可能滋长负面情绪、牢骚和怪话。”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既是发展所需,也是民心所愿。治堵工作成为党委、政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保发展、保民生的第一要务。
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近年来,长沙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交通发展置于城市发展的先导地位,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为抓手,以“完善路网结构、连接一江两岸、打通城区出口、畅通堵头卡点”为重点,大力推进城市交通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城区交通综合整治,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2007年,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三年时间,纠处各类交通违法400万起,整治力度空前,铁腕治乱的手段深入人心。为了疏导交通堵点,启动城市交通疏导工程,请来上海同济大学专家,做交通规划设计,逐年打通交通节点。为了整治交通乱象,推动交通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实行城区“禁摩、限货、规电”。为了弥补交警警力不足,由各区财政负担,交警管理,组建1200人的文明劝导员队伍。为了提升交通科技水平,一大批智能交通系统启动建设,城市治堵工作一直保持了良好的连续性、渐进性。
“禁摩规电”:推动城市交通管理地方立法
2008年,长沙城区摩托车、电动车、货车等交通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日益突出。摩托车总数一度曾达到35万台,电动车增长迅猛,总数也达到60万台,分布在城区东二环区域的货运物流市场达到107家,每天进出市场的货运车辆超过3万台。各类车辆混行严重扰乱秩序,也使城区交通不堪重负,群众对加强摩托车、电动车、货车管理的呼声非常强烈。要治堵必须先治乱,要治乱必须用重典。
2008年9月,长沙市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迅速启动了交通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得到省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支持。2009年5月1日,《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正式颁布实施。《若干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禁摩、规电、限货”。
“禁摩”是禁止摩托车在主城区行驶;
“规电”是规范超标电动车的销售、注册和行驶,对于合符国家四部委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采取注册上牌的办法进行管理。对超标电动车,实行备案登记并发放临时号牌,从2009年10月1日起停止销售和备案登记,通过3至5年的时间,使60万电动车自然消亡。
还有“限货”就是在中心城区实行夜间货运,7时至22时限制货运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的出台,在破解治堵瓶颈问题上实现了新的突破,结束“禁摩、规电、限货”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禁摩、规电、限货”实施后,市政府对城区3400台摩托车实行提前报废补偿,发放补偿金614万元;在城区63个街道办事处设立服务点,免费为31.8万台电动车登记上牌,得到广大市民的积极拥护和支持。
同时,实施了城市渣土运输、潲水运输车辆的管理办法,向社会公示160多种电动自行车生产目录,加强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的源头监管和清理,引导市民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填补公交路段的空白,城区公交车辆运行速度平均提高20%以上,方便了市民出行。2011年,为适应城区发展的需要,省市人大对《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进行了调整修改,进一步扩大了“禁摩、限货”范围,将城区的大型车站、市场纳入禁行范围,加大日常整治力度。
自“禁摩、规电、限货”实施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查扣违法闯禁行驶的摩托车5.6万台、货车10.4万台,查处违法电动车17.9万台,长沙城区交通混行的状况得到了有效缓解,交通秩序净化,局部交通压力明显减轻,特别是交通最为拥堵的东二环区域交通流量下降17%。
“管、建、限”:举全市之力开展治堵工程
近年来,长沙机动车增长势头非常强劲,2005年以来增长率达到142.8%,2010年我市机动车增长幅度在全国排名第二,其中私家车增长比重占到70%以上,2011年,长沙市进入到了机动车过百万的城市行列。机动车迅猛增长使得人车路的矛盾进一步加剧。
特别是近两年城区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密集期,地铁、隧道、桥梁等重点工程围挡占道的施工点几乎遍布城区,道路交通负担加重,中心城区晚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加剧,甚至出现了长时间、大面积的交通拥堵。社会对此广泛关注,舆论质疑不断。治堵压力空前,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2011年春节前夕的一个晚上,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专门研究城区交通拥堵日益严重的问题,并在全市迅速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百日保畅通”整治行动。同时,对造成拥堵的原因开展了深入反思,就城市治堵方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顽疾。3月25日,在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陈润儿书记提出了十条“治堵”指示,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畅通、向管理要发展,以科学的管理手段解决城市交通发展遇到的难题。市委、市政府迅速把城市治堵作为全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力抓手,提升城市形象的主要载体,系统开展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工程,成立了交通治堵协调委员会,制定了《开展城市交通治堵的实施办法》,采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的策略,从“管、建、限”等三个方面构建综合整治体系,为城市交通发展打好基础,创造空间。
为了保障治堵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巩固治堵成果,市委、市政府将治堵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体系,将治堵指标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区委、区政府和各个职能部门,明确“治堵”的第一责任是区委、区政府。同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每月讲评、逐月调度、年终考核,邀请国家统计局长沙城市民调队对城市治堵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和民意抽查,每月定期组织开展路面秩序和交通拥堵状况测评考核,对外公示成绩,并将治堵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使治堵工作有了抓手,保持常态,深入推进。
长沙交警在执法。
“锁将军”:铁腕禁停成为治堵创新举措
治堵不能停留在过去的思维方式和举措上,必须大胆创新,破解难题,下大力气促大变化。
2011年4月,长沙城市治堵将突破口对准了静态停车管理,特别是禁停成为了城市交通治堵见效最快最明显的举措。近年来,长沙的机动车数量呈现爆炸式增长,对城区停车泊位的需求非常大,而城区仅有公共停车泊位1.3万个根本无法满足百万台机动车的停车需求,导致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流量大、行车慢、停车难、秩序差,管理的难度也非常大。实施路面禁停,是破解当前城市交通拥堵难题的关键所在。
在国内外城市交通管理没有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开始大胆创新静态交通管理,一手狠抓路面禁停,还路于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一手挖掘路外停车资源,健全机制,引导停车产业健康发展。从4月19日开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先后分5批在城区43条主次干道及贺龙体育场周边微循环实行机动车禁停管理,取消了原有的咪表停车泊位,完善了禁停标牌、标志,加大了对占道乱停车辆的处罚力度,采购拖车、抄牌车以及1500把锁车器,对违法乱停车辆实行锁车、抄牌、拖车,多措并举,严防死守,仅一年时间,就集中查处37.6万台乱停车辆,有效遏制了占道违法停车现象,占道停车率下降92.8%。特别是锁车举措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交警支队组织警力采取白天守、夜间巡、时刻管的方式,不间断开展路面禁停巡查,对乱停车辆发现一台,就锁停一台,让少数不自觉的驾驶人不敢乱停,无处乱停,切实增大了占道乱停的违法成本,发挥了强大的宣传警示效应,锁一次车比抄一百次牌、拖一百趟车的效果还要好。
2012年初,交警支队又推出了禁停新举措,对占道停车违法行为一律罚款并处扣3分的新措施,一年内4次占道违法停车将吊扣驾驶证,同时,专门定制了2万个反光锥筒,在锥筒上面统一印制了禁停警示标语,有效巩固了城区禁停的成果,使市民养成了不随意占道停车的习惯。路面禁停举措不仅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而且起到了引导市民错峰出行,削减中心城区交通总量的作用,一举两得。
与此同时,为了争取群众对禁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实施禁停之前,提前7天时间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禁停通告,上门入户发放20万份宣传卡片和致沿线门店、单位、居民的一封信,设定7天的禁停处罚缓冲期,在主要道路沿线的23所学校、11个医院周边增设即停即走临时停车位和出租车候客区190余个。
市政府专门出台《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管理全市停车场地,向社会开放停车场位6万个,对改变规划用途的公共停车场和配建停车场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最大限度地提高中心城区停车资源的利用,缓解中心城区停车压力。这些配套举措,保证了禁停工作的顺利实施,有效巩固了城区禁停的成果。
道歉信:严格落实网格化治堵责任
2011年5月2日,长沙晚报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一封公开道歉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热议。芙蓉区交警大队就民警履职不到位而导致一主要路口交通堵塞主动向社会公开检讨。这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落实治堵责任的一项公开承诺。
2011年,市委、市政府将交通“治堵”摆在了全市社会管理创新“治堵”、“治安”、“治差”、“治难”、“治乱”任务的首要位置,紧密结合文明创建工作,举全市之力向交通拥堵宣战,建立“政府领导、公安(交警)牵头、部门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治堵机制,实行治堵“全市一盘棋”。
作为治堵的主力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对“交通供需矛盾突出、疏堵保畅压力空前、交警警力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化被动为主动,化危机为转机,响亮提出了“向管理要效率,向科技要警力,向政治工作要战斗力”的口号,以“勤务为先,疏堵保畅”为第一要务,以落实治堵责任为抓手,全面推行网格化勤务管理。根据城区路面交通流量和拥堵程度,将路口、路段的管理责任划分为网格状,对全市139个主要路口值守岗全面实行了疏堵责任定位机制,从支队领导、大队干部到每个民警,都承包相对应的责任路段和堵点,将干部的治堵责任和民警捆绑在一起,由指挥中心实行严格的不定期和早晚高峰点名制度。制作路段管理责任公示牌,将大队领导、中队干部和路段民警的姓名、警号、电话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考核。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路面失控漏管覆盖面,对150台巡逻摩托车实行GPS精确考核,实行机关民警晚高峰和周末双休日上路执勤,安排骑警上路巡逻强化夜间管控,建立大队跨区联动勤务机制,一点发现拥堵,多点联动支援,确保区域联动,快速疏导。为了保证民警在岗履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大了治堵工作督查力度,实行每天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讲评,同时,灵活运用奖惩激励机制,通过评选交警之星、金点子奖、流动红旗等形式,对认真履职、工作敬业的民警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作为、不履职的民警严格铁面问责,在每月一次的讲评调度会上实行集体诫勉谈话,对情节严重的实行停岗歇业。
2012年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又专门制定了《城区交通治堵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治堵责任追究举措,其中一条明确“凡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一次督查中,发现同一责任路段有3台以上未处罚的乱停机动车的,该路段责任中队长停止执行职务15天;再次发现同类情况的,一律作免职处理;民警一律下岗停职”,这一举措极大地增强了全警的责任意识,让民警产生了“不作为就下岗”的危机感。
快处快赔:打出高效治堵组合拳
在治堵实践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针对治堵难点问题不断摸索和创新了一套治堵组合拳。
治酒驾:为了削减高峰交通流量,坚持每天围着堵点和用餐高峰时段抓酒驾,哪个地方吃饭的人多,哪个地方最热闹,就在哪里抓,每天在酒吧、饭店等娱乐场所周边设卡检查,不仅有效遏制了酒驾行为,还起到了有效减少高峰时段城区交通出行总量的作用。
快赔处:为了有效缓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2008年起,长沙积极推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在城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路口、路段设置交通拥堵、交通事故报警提示牌,与省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和《实施细则》,印发了30万份快处快赔告知书,在城区各个区域设置了6个服务点增,将事故赔付金额由2000元提高到20000元,只要不涉及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不用交警和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就可以撤除事故现场并理赔到位,提高了事故处理的效率,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2011年3月10日,长沙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正式全新启航。2011年 3月10日至2012年8月31日,长沙市各快处快赔服务点共处理轻微交通事故82086起。2012年 1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处理轻微交通事故39688起。目前,全市城区8个快处快赔中心平均每天处理事故近200起,处理比例由以往的不足10%提高到了85%以上,且没有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众投诉,社会反映良好。
电子眼:为了规范机动车行停秩序,每天运用600多个电子警察和电视监控,实时监控路面状况和抓拍交通违法,并通过省、市主流媒体进行集中曝光,有效整治高峰时段机动车乱挤乱插等交通违法行为。
卡外围:为了挖掘道路通行潜力,积极采取“城外分流、城内疏导、局部优化、循环畅通”的交通组织措施,启动城区外围卡车分流点30个,在中心城区交通流量饱和的情况下,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对入城车流采取“卡5分钟放5分钟”的措施,放缓入城车速,减轻城区交通负担。加强施工路段的交通优化力度,严格执行“路口留出三分之二车道,路段留出二分之一车道”及“占一还一、先建后破”、“优先保障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等交通疏导方案,将地铁、隧道等施工对城区交通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为了破解湘江大桥的过江交通瓶颈问题,对入桥口实施交通优化,在不搞大投入的情况下,只在入口采取信号灯调节车流的方式,就一举消灭了车辆争道抢行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时,在大桥两头开辟大客车专用道,公交车辆过桥时间比原来减少了10-15分钟。为缓解城区主干道交通压力,采取开辟左转待等区、偏移中心护栏、增加入口车道、科学配时信号灯等渠化手段,以空间换时间,减少了路口人车冲突,加上民警和劝导员有效的指挥疏导,以前需要4个绿灯才能通过的路口,基本上只需要1个绿灯就能通过,最大限度地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
借民力:2011年,公安交警部门实行交通优化项目定项交办、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先后实施了近100个交通优化方案,科学优化487个路口信号灯配时,设置44条单行线,开辟19条大客车专用道和朝夕可变导向车道,道路通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在重大交通组织项目上,把听取交通专家和驾驶人的意见作为交通组织仿真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专门召开“察民情、借民力、集民智”优化城区交通组织恳谈会,邀请广大市民来评议,出点子。特别是营盘路过江隧道开通后,通过实地勘查,反复征求民意,制定隧道周边路网整体交通组织方案,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在隧道周边增设值守岗点5个,增设交通信号灯4组,完善交通标志40余组,合理调控营盘路隧道两头的进出交通流量,有效均衡了过江隧道和三座大桥的交通流,防止了“新建道路通车之日即堵车之时”现象的发生。
立体宣传: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
建设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2010年以来,长沙市以文明交通行动为载体,紧扣“安全连着你我他,文明交通我先行”的主题,积极引导市民广泛参与文明交通宣传活动,营造了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
强化媒体引导,采取随警作战、现场直播、重点曝光等方式,全方位发起“纸、屏、声、网”文明交通宣传攻势,先后发布有影响的跟踪报道2千多篇,发送文明交通宣传手机短信300万条。
加强网络舆情正面引导,率先在全省开通了“长沙公安交警”官方微博,积极回应网上民声。
全面开辟宣传阵地,在全市单位、社区、学校、企业开设宣传橱窗234个,浓厚了社会氛围。加强特色教育,开展“阳光交通志愿者行动”、“小手牵大手”、“白手套”、“护卫旗”、“护卫天使”等活动,培育了望城区大湖中学、中南大学、开福区三角塘小学等一批文明交通传播基地。
严格落实出租车、公交车、公务车交通违法公示曝光和抄告制度,坚决管住特权车、霸王车。
组建多元化劝导员队伍,组织机关干部、学生自愿者、驾考学员等28万人次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形成了富有长沙特色的亮点,扩大了警民共建文明交通的社会影响力。
通过多种方式、各种途径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由背后议论逐步变为理解支持,由不文明逐步变为文明,由自发逐步变为自觉,交通管理也由“少数人管多数人”逐步转变为“多数人管少数人”。
通过几年的努力,长沙在城市交通管理特别是城市治堵工作上收获了许多启示,摸索出了一条符合长沙实际、具有长沙特色的交通管理发展之路。“特别是2011年,城市交通取得了由“堵”到“通”的明显改观。”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徐波跃介绍,在机动车持续高速增长且未实行限牌、限号、限行等措施的情况下,城区道路通畅率提高18.9%、高峰行车速度提升21.4%、二环内东西、南北通道30分钟基本可达,实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管理不丢分的目标,社会各界给予高度肯定,民意调查显示,群众对治堵工作满意率达到87.9%,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专题报道了长沙治堵成效。然而,城市发展一刻不停,治堵是持久战、攻坚战。长沙市已经充分做好准备,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姿态,不断创新突破,迎接城市治堵的新挑战、新考验。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
作者:肖强
编辑:徐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