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中把“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作为原则,降低超限的处罚标准。区交通执法大队秉承“执法为民”的理念,依据条例第三十一条“车货总质量未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十的,给予批评教育,可以不予以罚款”之规定,开展柔性执法。
对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11月11日,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一台疑似超限货运车辆,经查该车超限2.2吨,按照6轴货运车辆最高车货总重49吨的标准,该车超限率在10%以内。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监督当事人卸货至标准载货重量后,对其进行宣传教育试题现场考试,考试合格后,驾驶员肖师傅签下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表示:“这样的普法教育太有意义了,通过此次考试和执法人员的悉心普法,深感受益匪浅,将以此为戒。”
当事人现场学习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相关法律知识。
首违轻微免罚并不是纵容货运从业者,让其抱有侥幸心理,而是在维护法律严肃和权威的同时,又彰显交通执法的人文关怀,有利于提高货运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下一阶段,区交通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强“首违轻微免罚”的宣传教育,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让交通运输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区交通执法大队
作者:白心怡 向峰
编辑:胡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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