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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安全生产“明白人” 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12月7日下午,一场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制,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目的《安全生产法》集中学习会在南站社区多功能活动室开展,学习会由裕南街街道公共安全二办联合南站社区主办,特邀长沙市天心区裕南街街道司法所所长刘颖飞主讲,辖区40余家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会上,刘所长由浅入深、以案释法,分析事故原因、企业应负的法律责任的方式,详细解读了《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重要性和基本内容,为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入眼入脑入心,现场还进行了《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有奖问答。

“希望今天来到现场的每一位企业安全负责人能够有收获,成为安全生产“明白人”,并且将安全知识带到企业,帮助企业员工一起强化安全发展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扛起肩头应尽职责。”活动最后裕南街街道公共安全二办主任雷缵强调。

安全隐患“藏”在企业堆积的物料装置之中,也“躲”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上,企业必须克服侥幸心理,此次学习会再次警醒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安全生产,严抓日常隐患排查,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社区也会多措并举,定期为有需要的企业进行上门宣教,为企业送政策,查找隐患,提供咨询等服务,与企业一起筑牢安全“防线”。

来源:裕南街街道

作者:彭琼

编辑:谢叶丽

本文链接:https://www.tianxinxw.com/content/2020/12/08/8689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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